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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施工組織及施工設施要求
發布時間:2018-05-26
1 一般要求
承擔制做油罐的施工單位必須具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制造許可證書和企業說明書,必須具有一定的技術力量,其中包括具有相應學歷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具有一定技術水平的各類技術工種的工人。焊接工作人員包括:焊接技術人員,焊工、焊接質量檢驗人員、無損檢驗人員等。
施工單位還必須擁有相應的機具裝置和設備。其中包括:
(1)卷板機、各種切割設備,25-50T吊車、義車、工具車等。
(2)各種焊接設備、烘箱、碳弧氣刨等。
(3)各種檢驗設備,如X射線探傷機、磁粉探傷機、超控儀、真空泵、空壓機等等。
(4)其他輔助設備。這些機具與設備在任何時候都必須處于良好的可運行狀態。
2 對現場管理人員要求
油罐制做單位在施工現場的焊接管理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水平和生產管理知識,不僅要熟悉圖紙和油罐制做的焊接標準,法規,同時應能勝任以下工作:
(1)負責油罐設計的焊接工藝性審查,焊接工藝評定試驗,制訂焊接工藝規程或焊接工藝細則卡;
(2)熟悉適用的焊接材料及焊接文法;
(3)根據設計要求及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選擇合乎要求的焊接設備及夾具;
(4)要把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提出和監督焊接材料的儲備條件的方法;
(5)按規定對施工現場的焊工進行培訓和考核,使其達到上崗的要求。
(6)根據油罐的設計要求及使用情況,制定相應有關的檢驗范圍、檢驗方法。